我单位原业务人员肖忠梅,钟梅二人,
因个人原因已被公司辞退,
已于2007年07月12日离职,
即日起此二人在外发生任何业务往来均与本单位无关,
敬请各单位留意!谢谢合作!
特此告知﹗
深圳市福田区佳和电子市场奥斯达仪器有限公司
2007年07月13日